广州市荔湾中心医院裂隙灯等医疗设备(第三批)招标公告

时间:2023-09-27

  广州市荔湾中心医院购置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三批)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10月16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合同包1(眼科显微镜、裂隙灯、532眼底激光治疗仪、YAG激光治疗机):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定。(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合同包1(眼科显微镜、裂隙灯、532眼底激光治疗仪、YAG激光治疗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无,本采购包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原因:本项目因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属于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因此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合同包2(遥测心电监护仪(一拖八)、干扰电治疗仪)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提供货物的制造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以本项目采购公告附件提供的格式为准)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合同包3(吸附式点电刺激仪等一批治疗康复设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提供货物的制造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以本项目采购公告附件提供的格式为准)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合同包1(眼科显微镜、裂隙灯、532眼底激光治疗仪、YAG激光治疗机)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 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同一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 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同一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如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4)如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 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同一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如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4)如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时间:2023年09月25日 至 2023年10月08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开标当天,供应商需登录云平台通过“新供应商开标大厅”进行开标签到及投标文件解密。

  5、供应商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时,电脑需提前安装CA签章客户端,并运行CA证书。

  6、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等。

  7、本项目采购包1的眼科显微镜、532眼底激光治疗仪,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允许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采购包1的裂隙灯、YAG激光治疗机、采购包2、采购包3只允许采购本国产品;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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